新華保險臨時(shí)信息披露報告2022年1號
更新時(shí)間:2022-01-07
根據《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銀保監會(huì )令〔2018〕2號)的有關(guān)規定,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“本公司”)對《中國銀保監會(huì )重慶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(shū)》(渝銀保監罰決字〔2021〕46號)的主要內容予以披露如下:
經(jīng)中國銀保監會(huì )重慶監管局調查、審理,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間,本公司重慶分公司存在內部管理、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的問(wèn)題。
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三項的規定,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一條,中國銀保監會(huì )重慶監管局決定對本公司重慶分公司罰款三十萬(wàn)元。
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月7日